拿什么送给我,爸爸妈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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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拿什么送给我,爸爸妈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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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什么送给我,爸爸妈妈?

中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今天是六一儿童节,记者走进各大商场,随处可见“迎六一庆六一”的条幅和海报,琳琅满目的婴儿用品、童装、玩具、饰品、图书、文具应有尽有,精心包装下“六一儿童节”俨然成了购物节。更有不少商家透露,儿童节的“含金量”大大超过父亲节、母亲节和其它一般性节日,且利润也较为可观。 

但孩子真正需要什么礼物呢?儿童节其实是一次考问大人智慧的节日

  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

  采访中家长普遍反映,现在的孩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懂得相互攀比了。对此,从事班主任工作多年的盐道街中学老师朱虹认为,有的家长平时太忙,想着在“六一”用物质弥补亲情,有的家长以“六一”礼物作为平时表现的悬赏。她说:“家长应从小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,让他们多奉献自己的爱心,多去给予。如有的孩子与山区贫困孩子共度节日,把自己的零花钱、学习用品寄给他们,或者在节日为家庭、社会帮忙做些力所能及、有意义的事等。儿童节,不应该是购物节。”绵阳警钟街小学童老师说:“家长买礼物时要给孩子节约的意识,不能因为孩子想要,就完全满足孩子的愿望,这容易在孩子中形成攀比。”

  尊重孩子是最好的礼物

  儿童节让孩子作主什么礼物孩子最喜欢,也最有意义?在一家教育网论坛上,一位网民留言:尊重孩子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。

  成都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袁茵说,我与很多孩子接触谈心,他们最希望得到更多的闲暇时间、充足的睡眠,和更多喜欢的儿童读物、老师的理解。孩子们希望爸爸妈妈能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,而不仅仅是一次“见物不见人”的关心,一次“暴饮暴玩”的短暂快乐。省社科院教授南山说:“节日可以让孩子到书店看看书,或是到福利院和敬老院看望需要关爱的小朋友和老人,也可以进行农家一日游,或者和孩子在家里整理老照片,帮助孩子回忆成长中的点点滴滴。”

  平日多关心是更好的礼物

  六一节来临之前,记者持续暗访,发现很多孩子可随意买烟,进游戏厅,租恐怖光碟,甚至被带到街头乞讨……可谓是少年买烟酒无人拒,游戏厅最欢迎红领巾。这些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六一集中狂送礼,不如平日多关心。

  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保护法》今天开始实施

  今天,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保护法》开始实施。作为父母,作为商人,作为公共场合中的每一份子,您不留心的一个行为可能就已经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。

  母婴室里烟雾缭绕: 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:任何人不得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。

  昨上午10点,菜园坝火车站第三候车厅门口,写着“母婴、军人、学生候车厅”。厅里稀稀疏疏坐着十几个人,四位母亲怀抱着婴儿在喂奶。厅内电子牌显示:禁止吸烟。

  10点半,走进两名男子,在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对面坐下,一边说笑,一边抽烟,烟雾顺风飘散到正在喂孩子的几位妇女周围。“同志,请到外面去抽,这里是母婴室。”一位妇女提醒。两男子没有理会,一支烟抽完,又点了一支。无奈之下,这位妇女只好抱起孩子走到厅外。

  恐怖光碟租给学生: 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: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租售恐怖图书、音像制品。

  “这本书多少钱?”上午10点半,菜园坝珊瑚书城。一个嘴唇上刚长出胡须的男孩拿起一本《游戏:血镇》问老板。“14块。”

  男孩付完账,和朋友高兴地讨论着:“这书很吓人:一个村庄里的人玩一种杀人游戏,后来离奇死亡的人越来越多……”记者上前问男孩,得知其16岁,在南岸某技校读书。

  中午12时许,桂花园路某影碟出租店。两男孩拿着恐怖电影《死亡日记》,正兴奋地讨论剧情。他们告诉记者,他们在上初中,“老板人很好,啥碟都会租给我们。”

  学生买烟给钱便成: 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: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。

  昨上午11点半,征得六年级学生、12岁男孩冬冬(化名)的父母同意,记者带他到大渡口区钢花路建设村车站旁一烟摊暗访。

  “拿包朝天门。”正在斗地主的一位30来岁男子立即放下牌,从烟柜里取出一包烟递出,找补了5元钱。

  随后冬冬买烟,在建设村农贸市场旁及九宫庙一带皆获“成功”。他说,他经常帮父亲买烟酒,从来没人拒绝过。

  “红领巾”现身游戏厅: 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: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。

  下午1时10分,冬冬来到大渡口三木花园附近的一家游戏厅。

  游戏厅内有10余游戏机,4个系着红领巾,看上去十一二岁的男孩正在打“街霸”。

  冬冬故意在游戏机前溜达,一老板模样的妇女问“开哪台?”冬冬谎称“回家要挨骂”,然后走开。

  抱着娃娃沿街乞讨: 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:保护未成年人,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。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流浪。

  下午4时,一个年轻女子蜷腿坐在重庆宾馆旁的人行道上,旁边地下放着一个装满零钱的小罐。她怀中,一个满脸是泥的小男孩正呼呼大睡。“发点善心吧。”记者路过时,她伸出了手。

  她自称甘肃人,由于丈夫有病,到重庆乞讨有一个多月,儿子已有4岁。记者提及对孩子的伤害时,她说:“我知道,这对孩子很不好。”说完,低头不语。

  学生看电影不打折: 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:影剧院等场所,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。

  “对不起,我们不对未成年人打折。”昨日,记者在解放碑国泰、环艺等电影院询问18岁以下未成年人看电影是否能享受优惠,得到同样的答案。主城多家电影院均称“没这种规矩”。

  (来源:四川在线-华龙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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